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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流:防疫物资超限能否上高速?超载不超过一吨是否适用一超四罚?交通部权威解答来了

发布者:k8凯发物流 发布时间:2020-03-30 08:56:28 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运输保障“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部署,积极行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保障。
 
而其中“不检查”政策就引起了许多人的好奇——超限车辆是不是就能够上高速了呢?
 
“ 问1:对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实施“三不一优先”,驶入高速是否称重,超限是否允许上高速?
 
交通部解答:
 
答: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就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当前,交通运输部提出“三不一优先”政策,是为了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作为承载着疫区人民希望的应急运输车辆,在享受快捷通行的同时,也要保证自身安全通行。因此,为了确保防疫物资运输万无一失,安全送达,应急运输车辆理应主动接受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鉴此,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期间加强高速公路运行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 67号),明确强调,各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免了之”一放了之”等情形,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防止高速公路安全通行水平下降。
 
除了上述这个疑问外,近期还有网友向交通部提问“超载不超过一吨是否适用“一超四罚”?关于该条疑问,交通部近日也做出了相应的回答。
 
“ 问2:超载不超过一吨是否适用“一超四罚”?
 
交通部解答:
 
答:您好,“一超四罚”,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法律依据主要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和《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目的是通过追加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企业和当事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从而预防和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对于现场执法,考虑到称重检测设备误差因素,为减少和避免执法矛盾,本着处罚与教育并举原则,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超限未超过1吨的,相关执法机构一般不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后放行,此类信息不会作为“一超四罚”的证据,抄送给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对于公路收费站车辆称重数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经确认后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对于超限未超1吨的称重数据,原则上应与现场执法处置原则一致。 

来源:《卡车之家》